首页 侨联概况   今日时政   侨联要闻   美丽天津   文化交流   海外联谊
经济科技   维护侨益   侨界津声   机关党建   基层建设   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侨联  >  经济科技  >  政策法规
华侨子女办就读身份证明需哪些材料
 
来源:    2012-04-20 00:00

华侨子女办就读身份证明需哪些材料

答:1)申请就读人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华侨身份证明;
  2)申请就读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
  3)申请就读人与具有华侨身份父母的关系证明;
  4)与申请就读人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监护人的本市户籍证明,及与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凭证;申请就读人由暂住本市的父母监护的,须提供其父母由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居住地一致的住房证明;在本市就业就职的,还须提供就业就职证明。

 

 
建侨家·连侨心
关注天津市侨联微信公众号
获取更多精彩
主办: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津ICP备05008602号-1 技术支持:津云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鑫银大厦21层
邮编:300202 电话:022-23311008
传真:022-2835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