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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
 
来源:    2012-04-24 00:00

举办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交的文件

审批项目建议书
  根据中外投资各方的合作项目意向书,由合作项目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中方上级主管部门报审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2、投资各方合作意向书;
  3、投资企业项目建议书;
  4、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设立的意见(部分行业);
  5、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6、投资各方资信证书。
  审批可行性报告
  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中方主管部门报审可行性报告的请示;
  2、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投资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
  5、投资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和预测报告;
  7、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地址选点、规划设计条件、规划设计方案审定意见;
  8、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等业务部门的意见;
  9、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
  审批合同、章程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3、中外双方签定的合同、章程;
  4、投资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正副本;
  5、投资各方资信证明;
  6、董事会组成及投资各方出具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7、外资企业由外经贸部门一次审批,需提交的文件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董事会组成名单。
  领取企业批准证书
  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外方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银行的资信证明;
  3、中方营业执照;
  4、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6、合同、章程(含外文本)和附件及批准文件;
  7、董事会名单及董事长、董事的组成及委派证明;
  8、名称登记;
  9、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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