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侨联 > 通知公告 |
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名单公示 |
来源:天津市侨联 2023-06-28 19:31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侨联关于评选表彰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48号)要求,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经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集体: 滨海新区归国华侨联合会 全国侨联系统先进工作者: 李卫新 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经济科技保障部部长 公示期自2023年6月28日至7月4日止。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回复反映人。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务必请于2023年7月4日18:00前通过邮递、传真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评选工作办公室(天津市侨联社会工作联络部)。 收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7号鑫银大大厦21层社会工作联络部 联系电话:022-28371327 传 真:022-28350199 电子邮箱:zhoujinsheng@tj.gov.cn 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2023年6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