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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实施细则》 |
| 来源:天津市侨联 2025-09-19 |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和海外侨胞正当权益,进一步推动我市涉侨检察工作,市人民检察院与市侨联共同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机制、职能分工4个方面共14条,为拓展检察机关涉侨服务的深度、广度提供制度支撑。强调,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主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职责所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侨务工作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最高检、中国侨联《关于加强新时代涉侨检察工作意见》,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 《实施细则》明确,建立健全8项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涉侨司法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采取座谈、走访、检察开放日等多种形式与侨联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侨务工作的方针政策、现实需求;健全身份标识机制,准确甄别、标记涉侨案件;完善重大案件备案审查机制,明确备案范围、“挂牌督办”等工作要求;完善涉侨案件会商机制,注重听取侨联意见;建立控告申诉快速受理机制,依法“一站式”受理涉侨法律诉求;建立涉侨刑事案件司法救助机制,落实多元救助措施;完善法治宣讲和培训机制,开展好涉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普法宣传。 《实施细则》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侨服务”的理念,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侨联组织沟通协作,提高办案办事效率,不断提升依法维护侨益的工作水平。 《实施细则》的出台,是天津检察机关和侨联组织胸怀“国之大者”、心系“侨之所盼”、服务“津之发展”的郑重承诺。全市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携手侨联组织,全力抓好《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为天津发展凝聚侨心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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